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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险的这些宝藏权益你应该知道

2020-03-12 14:20:3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4737

保险,从消费本质上来说,

花钱买具有法律效率的保障合同,

既然涉及消费

那么保险的这些宝藏权益你就需要知道

一、“时间”

值得关注的时间节点


犹豫期——10天无理由退货


“犹豫期”也叫冷静期,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以“无理由退货”,申请撤消合同并退还已收全部保费。

简单说,犹豫期就是给消费者提供的一个后悔权益,指定时间内不想买了,可无理由退货。


观察期——保单免责


“观察期”也称为等待期,指在健康保单生效后的一段特定时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本质是为保护保险公司,有效阻止投保中的逆选择与道德风险。

一般而言重大疾病和日常住院医疗的观察期为90-180天,住院津贴是30天,而意外医疗是没有观察期的。观察期一般是从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算起,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对于可续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不再有观察期。


Q:如在观察期发现了健康异常,对保单生效有影响吗?是否需要向保险公司补充告知?

A:对保单生效没有影响。观察期内发现的健康异常不用向保险公司补充告知,因为这不属于逆向选择和不如实告知的道德风险。


宽限期——延迟缴费


跟借贷分期付款一样,保险费也可以分期缴付。“宽限期”就是没有准时缴纳保费,允许补缴保费的期限。宽限期一般是60天,只要在此期间内内补缴保险费,其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别小看这60天,遇上资金紧张的时候,确实能帮你调个头寸。


复效期——起死回生


复效期权益与“宽限期”类似,用到机会很少,但也有必要了解。比如过了60天宽限期没有缴费,保单就会面临“中止”,但,“中止”并不是“终止”,只要在复效期(保险合同中止后两年内)补足应缴保费和利息,就可以申请保单复效。

对于健忘的小伙伴,这可是起死回生的良药。


索偿期——理赔时效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偿期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均被视为放弃权利。比方说:

*被保人不幸身故,应立即通知,一般要求3个月内交齐材料。

*被保人不幸身患重疾,一般要求在60天内通知,6个月内交齐材料。

*被保人住院,一般入院10天内通知,出院或者手术日30天后交材料。

为保护大家的权益,建议大家出险后立刻联系保险公司,以免耽误理赔事宜。


二、“条款”

不得不知的重点条款


免责条款——心知肚明


简单说,就是要看清楚保什么,不保什么,以及保多久。

通用的免责条款例如:投保人对被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等。除此之外,有一些较特别的,如遗传性的疾病,先天畸形或者染色体畸形,还有非病原性感染艾滋病毒等,也被列入很多重疾险的免责条款中。

不同保险公司在具体条款上还是有差异的,投保时仔细看清免责条款,选择保障责任较全面的产品为好。


指定受益人——避免纠纷


大多数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没有特别指定,就有可能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保险金分配的纠纷。

因此,建议投保人行使好这项权益,明确指定受益人和保险金分配的比例,以确保保险金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


保单贷款——巧解燃眉


“保单贷款”是一项应急的权益。如果暂时手头比较紧,无法按时缴费,可以按照保险合同本身的现金价值,申请一笔保单贷款,用这笔贷款缴纳应缴的保费,并且贷款期间保障内容不受影响。待消费者手头宽裕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保险公司归还贷款和利息即可。

保单贷款对短时间内资金周转有困难的投保人特别有用。


三、“其他”

同样重要的信息



01.基本信息核对

包括投保人,被保人的姓名以及证件号码。如后期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办理更正手续。

基本信息不正确会影响后期保单的服务或理赔。


02.保费

缴多少,何时缴,年缴还是月缴?


03.保额

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后,保险公司赔付的最高限额。


04.现金价值

缴了几年保费不想续保了,能不能退?能退的话,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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