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8 15:28:1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1114
如何合理的确定财产险中的保险项目
财产保险是保险市场中最主要,也是最常用的险种之一,主要承保的是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和物资。财产保险中保险项目的确定根据条款要求的不同,既可以按会计科目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也可按照财产的实物形态分为建筑物(包括装修)、机器设备、装置、办公家具、仓储物品及其他财产等。
现在市场上的大部分财产险保单中,保险项目都是按照会计科目的分类来确定的。按照会计科目的方式进行投保时只需要根据投保公司的财务报表上的数据来确定保险金额,操作十分简单、方便。但是按照此种方式进行投保会存在一些问题:
1、我们都知道财务报表中的会计科目没有进行具体的划分,如固定资产具体的实物形态可以划分为建筑物、机器设备、汽车及办公家具等。要是简单的按照财务报表中的固定资产确定保险项目进行投保,就会将一些财产险中不予承保的财产包括进财产险保单中,如汽车在财产险中就是明确不予承保的,也就是说虽然在财产险中投保了这类财产,但是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也不负赔偿责任,由此就造成了不必要的保费浪费;
2、另外,在投保时企业可能存在一些需要投保的财产在财务报表上不在固定资产科目内,如已完工的工程可能在帐上还是“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装饰装修(不包括建楼时的装饰装修)在企业账上被列入费用类科目,有的企业存在帐外资产等,在投保时直接按照财务科目中的固定资产来投保,就会造成这类财产漏保现象,致使此部分财产无法得到保险保障。
那么我们作为保险经纪人,如何协助客户合理的确定财产险的保险项目,以避免上述问题呢?现以财产一切险为例来加以说明: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建议客户将所有需要投保的财产按照实物形态划分为建筑物(包括装修)、机器设备、装置、办公家具、仓储物品及其他财产等,并根据实物形态的划分确定保险项目来投保财产一切险,这样就能有效的将财产一切险中不予承保的财产剔除,避免了保费的浪费;同时又可以使企业所有需要分散风险的财产得到保险保障,不致产生漏保的问题。
但是,有些客户无法或难以确定所有需要投保财产的保险项目明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建议客户在根据实物形态的划分确定保险项目来投保财产一切险的基础上,通过附加“财产指定条款”将财务账册中的会计科目作为确定某项财产在对应保险项目下的投保依据,从而尽可能的涵盖所有需要投保的财产。需要指出的是因为附加财产指定条款加大了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保障范围,同时也容易造成投保人故意少保来节省保费等道德风险的发生,所以保险公司在附加此条款时十分谨慎,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纪人也应根据投保人的资信状况、投保财产的规模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附加此条款。